工程编码 |
130826180011-001 |
所属地区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 |
建设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
工程地点 |
丰宁满族自治县原一中院内 |
建筑面积 |
9789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招标代理单位 |
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470.4859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卡编码,开标签到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联系人 |
孙颖 |
联系方式 |
13081890054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4-25 09: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5-02 08:01: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4-2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5-02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8年4月25日9时-2018年5月2日17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内容 |
1. 招标条件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教育局第四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发改审批[2018]11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丰发改招标核准2018-003号)。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建设资金为除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他资金全部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原一中院内;
规 模:四标段维修改造餐厅、综合楼(图书馆)建筑面积为9789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3384平方米,综合楼面积640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4704858.47元
计划工期:103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5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 9 月 4 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卡编码,开标签到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登录: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http://www.hebgc.com/)或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在2018年5月2日17:00前下载招标文件。
4.2特别提示:
4.2.1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2.2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针对本项目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将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与正本一致的告知函复印件。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在过去3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公告发布日期内查询】
4.2.3因本项目属于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项目招标,严禁出现借用资质或非法转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如中标人属于借用资质施工,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4.2.4投标文件中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遇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时,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派一名公司级领导直接负责管理,按照招标文件配备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亲临现场组织施工,严禁出现借用资质或转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4.2.5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因低价中标所致,中途无法继续施工或影响整体工程进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到“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8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5 月 4 日 17 时 00分。
(2)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等内容。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b.hebjs.gov.cn/)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5 日17时00分。
(3)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联系人:杨柏森 电话:13931403791
招标代理机构: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联系人:孙颖
电 话:13081890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