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污水通用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投资核字【2018】0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邯郸市东污水处理厂内,新建一座6万立方米改良氧化沟、鼓风机房一座、提升泵房一座、改造氧化沟仪表、中控系统合并改造、出水排放口合并改造等,新增建筑面积1189.05平米。日处理16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能力,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2招标范围:东污水通用厂提标改造项目的施工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3.5本次招标应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分权重的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2日08时30分至2018年5月8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备注: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延飞
电 话:0310-59008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鹏
电 话:0310-8099318 2018 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