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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涿州高铁新城商业综合体办公写字楼项目已由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涿新经发核[2015]3号,招标人为荣华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创新科技园西片区,乾元路以南,正义路以北,腾飞大街以东,盛福大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写字楼(总建筑面积51674.96平方米,建筑高度89.65米,带柱墩的平板式筏板基础,框架结构,地上20层,地下2层)。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范围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65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方式地点及方式:“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上自由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保定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荣华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涿州市腾飞大街与正义路交口东南角
联 系 人:胡建丽
联 系 电 话:181327872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政 编 码:071000
联 系 人:周海云
联 系 电 话:13111676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