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招标条件
泊头市西部区域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洁净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西部区域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泊头市
2.3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53400平方米,其中库区占地面积36700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788.05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1433.6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6378.24平方米,道路广场占地面积8100.11平方米,总库容68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计划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提供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17年4月-2018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 5月 15 日8时30分至2018年 5月 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21 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8年 6月 1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8年6 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泊头市洁净垃圾填埋场
联系人: 张主任
代理单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宝凯 杨欢 1823007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