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633180004-002 |
所属地区 |
易县 |
工程名称 |
易县经济开发区起步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易县经济开发区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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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易县经济开发区起步区一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06333.67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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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 |
联系人 |
樊杰 |
联系方式 |
0311-8790363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5-15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5-21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5-15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5-21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易县经济开发区起步区一期项目,已由易县发展改革局易招核【2017】72号和易招核【2017】75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易县经济开发区起步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易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完成周期:450日历天【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
项目规模及内容:①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m³/d;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附属设施系统;电气自动控制监测仪表系统;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污水处理厂建筑、结构及配套设备等,投资额约8556.25万元;②起步区综合路网、地上地下附属工程项目:包括18条道路,其中:主干路4条,次干路4条,支路10条,道路建设总长度16177m,道路红线占地413257平方米;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热力工程;通信管线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等,投资额约121250万元。
招标范围:易县经济开发区起步区一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
施工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A)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2(B)施工施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今)单位类似业绩要求:
A、设计类:
具有市政污水处理厂1万m3/d及以上规模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B、施工总承包类: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5亿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包含PPP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业绩。
3.4项目负责人:(A)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B)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本)资格。
3.5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但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3.6.1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7联合体资质的认定: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专业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文件。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恕不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单位报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
(4)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今)单位类似项目合同:
A、设计单位:至少提供一份市政污水处理厂1万m3/d及以上规模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单项市政工程设计合同;
B、施工单位:至少提供一份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包含PPP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如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除提交联合体协议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报名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当面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经济开发区梁格庄镇
联 系 人:刘卫锋
电 话:0312-8808025-8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联 系 人:樊杰
电 话:0311-87903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