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828180017-001 |
所属地区 |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御道口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中心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建设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河北省国营御道口牧场 |
建筑面积 |
162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建设标志性建筑御道口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中心一处,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设备用房120平方米;停车场16500平方米;中心广场2000平方米。购置相应服务设施及设备,完善水、暖、电及停车场等项目配套设施。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00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
招标文件价格 |
8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下载 |
联系人 |
赵镭 |
联系方式 |
1364314770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5-2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5-30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8-05-24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8-05-30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内容 |
御道口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中心及附属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御道口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中心及附属工程(EPC)己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发展改革局以核号; 围审批招核字[2018]26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御道口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中心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御道口牧场;
2.2工程规模:建设标志性建筑御道口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中心一处,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设备用房120平方米;停车场16500平方米;中心广场2000平方米。购置相应服务设施及设备,完善水、暖、电及停车场等项目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9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建安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17:00前必须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全部进入“正式库”,且须在填写投标信息时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填报完整,并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相一致,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首次投标需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河北省内就近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选择项目名称进行报名等事宜。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投标人在上述区域和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与一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均可。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银行保函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
6.招标文件的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7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国营御道口牧场
联系人:曹海峰
电话:152334275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赵镭 电话:0314-5567597 13643147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