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河道中修工程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字【2018】 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滦河道中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滦县新城滦河道。
建设规模:对滦河道(平青大立交桥至燕山路)724.6米路段,破损及龟裂部位进行挖补处理后,上罩4cm沥青混凝土面层;滦河道(安康路至滦州路)1113.7米路段破损部位进行挖补处理后,上罩5cm沥青混凝土面层。共计中修长度1838.3米,宽度15米。
工 期:30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
原有路面铣刨、部分基层拆除,重新罩沥表砼面层拆除更换雨水口、井盖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5月 24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 30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17时00分,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5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第一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 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地 址: 滦县新城科创大厦14层
邮 编: 063700 邮 编: 063700
联 系 人: 费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15-7386118 电 话: 0315-7107875 15030507975
传 真: 传 真: 0315-71078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9305729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