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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旧路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4180043117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旧路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隆化县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隆发改投资复[2018]30号批复和隆发改审批招标核准(2018)18号核准”(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诚至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隆化诚至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隆化县旧路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隆化县隆化镇。
2.3 工程概况:旧路改造工程包括(1)东环城大街:起点为火车站,终点为兴洲路,路线全长2020米,道路红线宽30米。改造内容为:破除原有路面,重新铺设沥青路面及人行道水泥砖;安装12米高LED路灯;铺设双排d800承插口钢筋砼排水管。(2)通站街南段:起点为兴洲路,终点为工业路,路线全长1580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改造内容为:兴洲路至石灰窑口1100米,破除原有路面,重新铺设沥青路面及人行道水泥砖;自石灰窑至工业路新建道路1条,打通通站街与工业路连接。新建道路长度480米,道路红线宽20米。(3)安州街:起点为农行桥,终点为兴洲路,路线全长775米,道路红线宽30米。改造内容:破除原有路面,重新铺设沥青路面及人行道水泥砖。
2.4预计投资额约4845.86万元。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后15日历天;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
(2)施工工期:499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1)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提供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4)提供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总承包: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包括工程的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施工总承包。
(3)采购:本招标范围内的材料等依法采购。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工程结算与验收。
(5)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6)其他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企业注册资本969.172万元或以上。
3.2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B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开具)。
3.6本次招标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担保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25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29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或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h.ggzyjyw.com/),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下载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如投标人拟同时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必须在平台上对应合同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报名成功,责任及后果自负。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由申请人自行下载电子版。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保函。
5.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2018年6月10日17时00分前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于2018年6月13日17时00分(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及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
(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及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化诚至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化县
联 系 人:赵向东
电 话:0314-706801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办事处):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二单元1205室
电 话:0314-7665666
联 系 人: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