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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公安局综合业务服务楼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81800651380-1
海兴县公安局综合业务服务楼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局批复,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海兴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海兴县公安局综合业务服务楼项目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地源热泵的采购、安装及配套用房、消防水池的建设等内容。
2、建设地点:海兴县新城区,府前路北。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以任何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提出的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无需报名。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18日17时00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全部资料。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上发布。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委对过工商银行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公安局
地 址:海兴县中心街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17-5545508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张献、郭明亮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电话:0311-69052019 |